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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圈的假知識:22 條流傳說法,一次查證完

寫作 2026.08.17 更新 閱讀時間 12 分鐘
// 這裡放文章的資訊組圖
// 一句話總結
  • 寫作圈流傳的說法裡,有一整批是查不到來源或已經被推翻的。這篇逐條查證 22 條——8 秒注意力、10/20/90 保留率、學習風格、一句不超過二十字、每段要有主題句——其中一條我自己的文章掛了三年。最後給你一條以後自己抓的規則。

「研表究明,漢字的序順並不定一能影響閱讀。」

你一定看過這句。它通常被說成是劍橋大學的研究。

劍橋沒有做過這個研究。而且真的做過的眼動實驗顯示,字序打亂的句子讀起來更費力——閱讀時間變長,眼跳幅度變小,眼睛回頭重看的次數變多。

這句話在我自己那篇〈如何寫作〉裡掛了三年,被我當成「有錯字也沒人會發現」的證據。今年八月我把整個領域的流傳說法追了一輪,才把它挑出來。

追下去的結果比我預期的難看。這篇一次攤開 22 條,最後給你一條以後自己抓的規則。

為什麼寫作這個領域的假知識特別多?

三個原因疊在一起。

第一,寫作沒有客觀的成效指標。一篇文章「好不好」沒有辦法像藥效那樣測,所以任何關於寫作的說法都不容易被證偽,也就不容易被淘汰。

第二,它跨兩個可信度完全不同的領域。一邊是認知心理學,有實驗、有複製、有效果量;一邊是廣告與編輯的從業經驗,沒有研究但有戰績。這兩種東西一直被放在同一段裡用同樣的語氣講,讀者分不出哪句有實驗撐、哪句只是某個大師的習慣。

第三個原因最麻煩,而且它本身是有實驗的:處理起來越流暢的東西,越容易被判斷為真(Reber & Schwarz 1999)。一個漂亮、好記、有具體數字的說法,光是因為它好唸,就比一個囉唆的真相更容易被相信——包括被說它的人自己相信。

所以這個領域最容易長的東西,就是「好講的假數字」。下面那些幾乎全都是。

第一類:關於讀者的假知識(11 條)

一、現代人的注意力只有 8 秒,比金魚還短

幾乎所有引用都說它出自 Microsoft 加拿大 2015 年的一份報告。那份報告本身沒有提過 8 秒。報告引用的是一家叫 Statistics Brain 的行銷公司,那家公司宣稱注意力從 2000 年的 12 秒掉到 2015 年的 8 秒。

沒有同儕審查的研究,沒有原始數據,就是一個數字被重複到變成事實。

金魚那部分更沒有依據——沒有人知道要怎麼測量一條金魚的注意力。

要講網頁閱讀有真的東西可以用:有研究者側錄了 25 個人的瀏覽器使用,算出一次造訪的時間平均只夠讀完頁面上兩到三成的字(Weinreich 等人 2008)。樣本不大,但方法紮實,而且有出處。

二、人類的注意力持續時間逐年下降

跟第一條同源。沒有可靠的跨年度測量支撐這個說法——要證明它,你得用同一套方法在不同年代測同一群人,而沒有人做過。

注意力是任務相關的。同一個人可以在一支手機遊戲上撐兩小時,在一篇他不在乎的文章上撐八秒。變的是環境(打斷變多、選項變多),不是人的硬體。

三、人只記得讀到的 10%、聽到的 20%、做過的 90%

它通常被畫成一個錐體,掛在教育學者 Edgar Dale 名下。

有幾位研究者花了很多年追這組數字的來源。追出來的結果是:它是捏造的。最可能的源頭是 1960 年代石油業的教育訓練材料,1970 年前後被某個沒有人知道是誰的人疊到 Dale 的錐體上。

Dale 本人從來沒有提過任何保留率數字。他那個錐體講的是別的事。

要講記憶效果,有紮實的東西可以引:測試效應、間隔效應、生成效應,這三個都有大量實驗支持。

四、圖片比文字好記 65%

(或是你看過的任何一個具體百分比。)那個數字跟第三條同一個家族,來源同樣追不到。

要注意的是,圖優效應本身是真的,證據很硬。假的只有那個數字。所以正確的講法是講效應、不給假數字;真的要給數字,就去引原始研究的效果量。

五、要配合讀者的學習風格(視覺型/聽覺型)

2008 年有一組認知心理學家受託系統性檢視這件事,看了七十多份研究,結論是幾乎沒有證據支持「配合風格能提升學習」(Pashler 等人 2008)。後續十幾年的研究一致。

決定該用圖還是用文字的,是內容的性質:空間關係用圖,時序用流程,比較用表。跟讀者是哪一「型」無關。

六、人一次只能記住七個項目,所以清單最多七項

Miller 1956 那篇論文講的單位是 chunk(組塊),不是項目,而且談的是即時記憶廣度。同一串東西,對熟悉的人是一個 chunk,對陌生人是十個——你的手機號碼對你來說是一塊,對別人是十塊。

而且標題裡那個「神奇」是反諷,Miller 自己在文章裡對這個數字保持懷疑。

後來的研究把數字往下修到大約四個(Cowan 2001),而且要看背景知識。所以「清單最多七項」這條規則,數字錯了,單位也錯了。

七、更正錯誤資訊會讓人更堅信原本的錯誤

這條 2010 年被提出來之後傳得極廣,因為它很反直覺、很好講,而且它讓人有一種「原來事實沒用」的深刻感。

2019 年有人拿一萬多名受試者、五十二個爭議議題去測,特別挑那些理論上最應該出現反效果的意識形態議題(Wood & Porter 2019)。

一個都沒測到。現在的共識是這個效應就算存在也很罕見,你不需要為它調整做法。

真正成立的是另一件事:更正如果沒有同時提供一個替代的因果解釋,原來的錯誤會繼續影響推論。這條有紮實證據,而且它給的建議跟「反效果」完全相反——不是不要更正,是更正的時候要把洞填滿。

這條我要特別交代:我在課裡講過反效果,不只一次。查證的時候才發現它已經被推翻很多年了。

八、讀者掃頁面一律走 F 型

F 型是真實觀察到的模式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而且模式取決於版面設計。提出這個觀察的機構自己後來就列出了好幾種掃視形狀。

可以講的是「讀者是掃讀的,小標要能單獨讀懂」——這個結論站得住。不要宣稱特定的軌跡形狀。

九、用可讀性分數當品質指標

那類公式只算句長跟音節數,不算連貫性、先備知識、資訊密度。一篇把邏輯連接詞刪光、句子全部切碎的文章,分數會變好,實際上更難懂。

中文更糟:沒有經過廣泛驗證的中文可讀性公式,市面上的工具多半在硬套英文參數。

要測懂不懂,只有一種方法有效——找一個真人來複述。做法寫在主文的「發出去之前,先交給一個人」那節。分數可以當警訊,不能當目標。

十、現代人沒耐心,所以文章要短

長度本身不是變數。長文在有足夠動機的讀者身上表現不差——你可以看看自己上一次一口氣追完幾萬字的小說或討論串是什麼時候。

真正在決定讀者走不走的是密度配置跟好奇的鏈條,不是字數。這件事我單獨寫了一篇:為什麼讀者滑到一半就走

十一、用簡單的字會讓人覺得你不夠專業

反的。Oppenheimer 2006 用五組實驗顯示,不必要的複雜用詞會降低作者的智力評價,而且這個效果是由「讀起來吃不吃力」中介的——你用難字,讀者讀起來卡,然後把那個卡的感覺歸因成「這個作者沒把話講清楚」。

要顯示專業,靠的是判斷力:講得出你的方法在哪裡失效、講得出哪句話你只有七成把握。這兩件事外行人裝不出來,難字誰都會用。

// 讀到這,先存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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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關於寫作的假規則(10 條)

上面那些是關於讀者的假知識。這一類不一樣——它們被當成文法或文采的鐵律在教,實際上沒有依據,而且照著做會讓文章變差。

十二、不要用被動式

被動有正當用途:當受事者是這句話的話題時,被動才是正確的語序。

中文還要再多一層——中文的「被」字句本來就用得少,多數時候用無主句或意義被動(「這件事處理好了」)更自然。

判準是話題:這句話在講誰?把它放在主詞位置。跟主動被動無關。

十三、避免重複同一個詞,要換同義詞

這條有害,而且是這張表裡唯一一條會直接增加讀者負擔的。

換詞會讓讀者以為你在指不同的東西,他得停下來確認。技術性的名詞尤其不能換。

同一個東西從頭到尾用同一個名字。覺得煩的是你,不是讀者。

十四、一句話不要超過二十字

這個具體數字沒有依據。而且句長不等於難度——一個二十字的句子如果塞了三個互相牽動的變數,會比一個四十字的敘述句難得多。

判準是這句話要讀者同時握住幾個東西,不是它有幾個字。

十五、每段不超過三行

來自新聞排版慣例,沒有研究支持。

而且它有一個很少人講的反效果:把必須整體理解的東西切碎,比讓它長更糟。三個互相影響的變數切成三段,讀者會拿到三個無法組合的碎片。

十六、每段要有一個主題句

這條規則來自英文作文教學,實證支持很薄。

它的合理內核是「掃讀的人只讀第一句」——這句是對的。但那要求的是第一句能傳達主張,不是形式上要有一個主題句。

十七、多用成語顯示文采

成語是壓縮度極高的一個 chunk。對熟悉的人省力,對不熟的人是額外負擔,而且它會把具體的東西換成抽象的。

「事倍功半」比「花兩倍時間拿到一半結果」抽象得多,也難記得多。

承載論點的地方用具體描述,成語留給修飾。

十八、「的」不要連用

這條有真的內核,但被講成了錯的規則。

真的部分是:連續的「的」會製造長定語,而長定語是中文特有的負擔來源。中文的修飾語放在名詞前面,所以你很容易寫出讀者要撐過二十六個字才等到中心詞的句子。

但它是節奏跟結構問題,不是文法錯誤。當成硬規則會產生扭曲的句子。

要處理的是長定語——拆成獨立句子,讓中心詞先出場——不是處理「的」這個字。

十九、知識型文章不要用第一人稱

這是把學術規範外推到非學術寫作。學術寫作的無人稱是制度要求,你的部落格沒有那個制度。

通篇無人稱會出現一個具體的問題:讀者不知道每個判斷是誰做的。「一般認為」「有人指出」這種寫法在模仿教科書的權威,卻沒有教科書的背書。

二十、不要用口語,會顯得不專業

跟第十一條同一件事,實驗結論一樣是反的。用你會講出來的話。

二十一、開頭要引用名言或問句

沒有依據,而且兩種都容易變成廢話開場。

問句尤其危險:讀者答得出來的問句不會挖出任何洞。「你知道寫作很重要嗎」——知道,然後呢。

這條我也犯過。我那篇〈如何寫作〉的開頭到現在還是一句安迪·沃荷的名言。它不算太糟,因為後面第三句就落到讀者身上了,但如果只有那句名言在撐,那個開場是空的。

二十二、(開場那條)漢字的序順不影響閱讀

見文章開頭。它證明的不是「字序不重要」,而是人的腦補能力很強——而且腦補有條件,只對你已經熟悉的句子有效。全新的句子打亂之後,你會直接卡住。

以後自己抓的一條規則

這 22 條沒辦法背。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的形狀,抓住那個形狀就夠了:

一條寫作規則如果講不出它對讀者做了什麼,它就是慣例,不是規則。

「一句不要超過二十字」講不出讀者身上發生什麼事,所以它是慣例。「同一個東西不要換名字,因為換了讀者要停下來確認」講得出來,所以它是規則。

慣例可以遵守,遵守慣例的成本通常很低。但不要讓它凌駕於「這樣寫讀者會怎樣」之上。

至於數字,判準更簡單:看到一個關於讀者的具體百分比(記得 10%、好記 65%、注意力 8 秒),先假設它是假的,然後去追出處。這批數字的命中率高得驚人。

22 條的完整判決表

流傳說法判決怎麼回事
漢字的序順不影響閱讀(劍橋研究)與證據不符劍橋沒做過;眼動實驗顯示亂序更難讀
注意力只有 8 秒,比金魚短與證據不符追到一家行銷公司,Microsoft 那份報告本身沒提過
注意力逐年下降與證據不符與上條同源,沒有跨年度測量
記得讀到的 10%、聽到的 20%、做過的 90%捏造來自 1960 年代石油業訓練教材,Dale 沒提過
圖片比文字好記 65%捏造數字同源;圖優效應是真的,那個數字不是
要配合視覺型/聽覺型學習風格與證據不符Pashler 等 2008 檢視七十多份研究,幾乎無支持
一次只記得住七項,清單最多七項誤讀Miller 講的是 chunk 不是項目;後修到約四個
更正會讓人更堅信原本的錯誤已被推翻Wood & Porter 2019,逾萬人、52 議題,零重現
讀者掃頁面一律走 F 型過度宣稱是模式之一,取決於版面;提出方後來自己列了多種
用可讀性分數當品質指標方法錯誤只算句長音節;中文沒有經驗證的公式
現代人沒耐心,文章要短沒有定論長度不是變數,密度與好奇鏈才是
用簡單的字會顯得不專業反的Oppenheimer 2006 五組實驗:難字降低智力評價
不要用被動式假規則判準是話題不是語態;中文另有無主句可用
避免重複同一個詞,要換同義詞有害換詞讓讀者停下來確認,直接增加負擔
一句不超過二十字假規則數字無依據;句長不等於難度
每段不超過三行假規則排版慣例;切碎整體概念比讓它長更糟
每段要有一個主題句證據薄來自英文作文教學;內核是第一句要能傳達主張
多用成語顯示文采假規則成語把具體換成抽象,對不熟的人是負擔
「的」不要連用錯置真問題是長定語,不是「的」這個字
知識型文章不要用第一人稱假規則把學術制度外推到沒有那個制度的地方
不要用口語,會不專業反的同「用簡單的字」那條
開頭要引名言或問句假規則無依據;答得出來的問句挖不出洞

參考文獻

  • 工作記憶容量:Cowan, N. (2001). The magical number 4 in short-term memory.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4(1), 87–114.|原始論文:Miller, G. A. (1956). The magical number seven, plus or minus two. Psychological Review, 63(2), 81–97.
  • 學習風格無效:Pashler, H., McDaniel, M., Rohrer, D., & Bjork, R. (2008). Learning styles: Concepts and evidence. Psychological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9(3), 105–119.
  • 反效果無法重現:Wood, T., & Porter, E. (2019). The elusive backfire effect. Political Behavior, 41, 135–163.
  • 難字降低智力評價:Oppenheimer, D. M. (2006). Consequences of erudite vernacular utilized irrespective of necessity. Applied Cognitive Psychology, 20(2), 139–156.
  • 流暢度影響真值判斷:Reber, R., & Schwarz, N. (1999). Effects of perceptual fluency on judgments of truth. Consciousness and Cognition, 8(3), 338–342.
  • 網頁閱讀比例:Weinreich, H., Obendorf, H., Herder, E., & Mayer, M. (2008). Not quite the average: An empirical study of Web use. ACM Transactions on the Web, 2(1).
  • 保留率數字的來源追查:Molenda, M. (2004). On the origins of the "retention chart". Educational Technology, 44(1).
  • 英文規範迷思的系統性拆解:Pinker, S. (2014). The Sense of Style.
現代人的注意力真的只有 8 秒嗎?
沒有依據。這個數字追到一家叫 Statistics Brain 的行銷公司,常被歸給 Microsoft 加拿大 2015 年的報告,但那份報告本身沒有提過 8 秒。金魚的部分更沒有依據,沒有人知道怎麼測金魚的注意力。注意力是任務相關的,同一個人可以在感興趣的內容上撐很久。
「人只記得讀到的 10%、做過的 90%」這組數字是真的嗎?
是捏造的。研究者追查後認為它來自 1960 年代石油業的訓練材料,1970 年前後被疊到 Edgar Dale 的經驗錐體上。Dale 本人從來沒有提過任何保留率數字。要講記憶效果,可以引測試效應、間隔效應、生成效應,這些都有紮實實驗支持。
一句話真的不能超過二十字嗎?
這個數字沒有依據。句長不等於難度——一個二十字但塞了三個互相牽動的變數的句子,比一個四十字的敘述句難得多。判準應該是「這句話要讀者同時握住幾個東西」,不是它有幾個字。
寫文章時該不該換同義詞,避免重複?
不該。這條規則有害:換詞會讓讀者以為你在指不同的東西,他得停下來確認,直接增加閱讀負擔。技術性的名詞尤其不能換。同一個東西從頭到尾用同一個名字——覺得煩的是作者,不是讀者。
怎麼判斷一條寫作規則是真的還是慣例?
問它對讀者做了什麼。講得出讀者身上發生什麼事的,是規則;講不出來的,是慣例。慣例可以遵守,但不要讓它凌駕於「這樣寫讀者會怎樣」之上。另外,看到關於讀者的具體百分比,先假設是假的再去追出處,這批數字的命中率高得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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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這篇帶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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